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6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邮政编码:510650
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邮政编码:510800
清远校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34号(广东省职业教育城)邮政编号:511510
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迎龙路481号邮政编号:510520
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18号邮政编号:5106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020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