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分专业按拟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为公平起见,第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复试生的拟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根据学校规定,学院复试权重统一设定为40%。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结束后,结束当天所有复试工作并于当晚将录取结果报研究生院。
3、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由省考试中心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请拟录取考生务必于我校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拟录取,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②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
③体检不合格;
5、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2020年广东海洋大学中歌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成立学科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