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按拟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为公平起见,第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复试生的拟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2.学院在每一批次复试结束后尽快将录取结果报研招办,学生确认拟录取。
3.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由省考试中心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②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
③体检不合格;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
2020年广东海洋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