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选拔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
(二)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我校博士招生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各招生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
(三)回避制度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硕博连读选拔和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2020年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