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带好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之一核验。
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指:残疾军人,“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伍军人。)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注:佐证材料不是盖章的证明材料,如提供就医病历、离婚证等)。
答案来源于:2020年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秋季学期新生入学须知
2020年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