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原则上由学校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学校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10-61596267)。
十、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四)招生网站:http://zjb.***.cn
(五)通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邮编:101601
电子邮件:fzzsb@***.cn
咨询电话:010-61596244、
学校网址:http://www.***.cn
(六)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详情请见防灾科技学院主页:https://www.***.cn/info/1045/10265.htm)
答案来源于:2020年防灾科技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防灾科技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培养与毕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