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环节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于当年通知截止时间前向报考学院递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
(1)《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和科研经历、科研特长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科研计划科研设想等)。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
(5)以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和研究进展。
(6)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需提供检索报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境外获得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
(10)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2.材料审查环节
(1)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院系研究生招生秘书负责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化学学院专家组审核。
(2)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英语水平、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经学校招生办审批后于院系网上公示。(二)考核阶段
1.考核阶段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其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判断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对入围者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并评分。
2.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并结合笔试等形式开展。面试应包含考核对象目前研究总结报告,专家提问与质询等环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具体考核方式和考核大纲,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3.申请考核制总成绩300分,专业能力考查100分,综合面试150分(含英语口语),外语考试50分。
4.面试考核考察形式,考生做12分钟PPT汇报(自我介绍+科研特长科研成果+科研计划科研设想)+18分钟提问(含英语口语考核),各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7名本专业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对参加面试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考核。
5.面试考核要求考核小组成员当场实名制给出考核成绩并签名。面试过程中,除统一休息时间外,考核专家不得离场。
6.考核成绩为考核各分项按所占比例计算值之和,18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180分不予录取。
7.同一学科考核小组的考核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一致。
8.笔试试卷应进行密封评阅,要统一评卷要求和宽严尺度,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标准一致。
9.考核程序须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考试答卷等相关材料由招生学院存档备查。
1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可采取面谈、函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11.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0年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考核阶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