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完核工作后,应根据分专业分导师综合考虑考生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所报考导师招生资格及优先顺序(参照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原则),确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
2.拟录取名单由学院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0年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录取阶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