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科资格线:专业课总分、公共课总分原则上均不低于90分;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有权做出调整,并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2.录取办法:录取时,在各科目达到划定的资格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专业课加公共课)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至额满为止。录取中遇到总分为平行分时,按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及专业课总分仍相同时,按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总分和公共课总分都相同的,分别依次参照大学语文/高数、英语、专业科目1、专业科目2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以上资格线、录取办法同样适用于退役士兵。因退役士兵计划单列,退役士兵考生进行单独排序录取,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报考人数的50%,不低于学校当年专升本平均录取率。如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未能完成,剩余计划调入对应专业计划后完成录取。
3.鼓励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技能相对应的专业,通过我校在考前组织的相关面试,可以在其报考的普通专升本专业的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所有免试录取考生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总计划的5%。未通过面试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笔试。有关符合免试条件考生面试的相关具体事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及《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规定执行。
4.录取程序:学校将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经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显着位置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
5.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备案后,学校将按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
6.录取调剂:录取过程中,如我校有专业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进行调剂。具体办法如下:
①首先进行校内专业间计划调整。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及报考情况,对未完生计划的剩余计划调整到报考生源较好的专业,我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研究决定专业间计划调整办法。
②我校如果实行联考,校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后,仍然有专业没有完生计划,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布缺额计划,接受报考其他联考学校该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各科资格线,到原报考院校取得由该校出具并加盖招生办公章的《成绩单》后到我校进行二次报考。我校将根据本章程中第八条录取中2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③通过征集报考联考院校考生仍有专业没能完成计划,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再次对外公布缺额计划,接受报考其他学校该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各科资格线,到原报考院校取得由该校出具并加盖招生办公章的《成绩单》后到我校进行二次报考。我校将根据本章程中第八条录取中2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020年阜阳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录取调剂:录取过程中,如有专业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进行调剂。具体办法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