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关系
1.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闽公综〔2007〕563 号)规定。本省学生户口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福建省外学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省外学生户籍迁移地址: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省福州市闽
侯县上街镇邱阳路 1 号),邮编:350122。
2. 对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根据学生个人需要,可在新生入学注册后,持身份证及学生证自行到校保卫处登记办理暂住证事宜。
(二)组织关系
入学前是中共党员的学生入学注册时需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组织关系。
1、本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办理校内接转。
2.其他考生:
①省外学生党员的转入,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去向写具体支部名称(根据录取专业所在支部填写,见对应支部表),开学后一周内持介绍信统一交给学院党委汇总后,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②省内党员组织关系按规定需经“党员e家”系统进行接转
党员组织关系。
研究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对应支部表
录取专业代码 |
接收单位 |
新生党支部 |
100501、100502、100503、100505、100506、 100508、1005Z4、105703、105701(仅限李 灿东团队招收的学生) 、105710(仅限李灿 东团队招收的学生) |
中医学院党委 |
中内、中诊到证基地研究生党支部; 骨伤到骨伤学科研究生党支部;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基础理论、医史文献、中医文化学到中医学基础学科研究生 党支部 |
100512、105707 |
针灸学院党委 |
导师在厦漳泉地区的专硕、学硕归研究生闽南党支部;福州地区(旗山校区以外)的专硕归研究生屏山党支部; 学术型及其他地区研究生归研究生旗 山党支部 |
100504、100701、100702、100704、100706、 100800、105500、105600 |
药学院党委 |
福建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研究生第二党 支部 |
100201、100207、100208、100210 |
中西医结合学院党委 |
福建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
101100、105400 |
护理学院党 委 |
福建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学生第一党 支部 |
100215、1005Z1、1006Z1 |
康复医学院党委 |
19 康复党支部 |
1007Z1 |
人文与管理 学院党委 |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学生 第一党支部 |
100601、100602 |
机关党委 |
机关第十一支部 |
1、101000、105701 、105702、105704、 105705、105706、105710( 以上不含导师为 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的学生及李灿东团队的学 生)。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党委 |
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学生三党支部 |
2、105709( 仅限导师为附属人民医院的学生) |
||
1、105709( 不含导师为附属人民医院的学生)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党委 |
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研究生 2018 级支部委员会 |
3.团员请在“智慧团建”系统接转组织关系到“福建中医药大学团委”。(校团委联系电话:0591-22861022)
4.入学注册时应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报到学院,由学院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三)人事档案
新生(不含定向生)要催促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地将完整的个人人事档案寄达我校研招办。(档案接收地址:福建省福
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 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350122,联系电话 0591-22861321)。
2020年福建中医药大学硕士生大陆地区报到时需要办理的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