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考试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或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8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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