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学院(部) | 招生科类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授予学位 |
临床医学部 | 理工 | 临床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理工 | 麻醉学 | 5 | 医学学士 | |
理工 | 医学影像学 | 5 | 医学学士 | |
基础医学院 | 理工 | 基础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理工 | 智能医学工程 | 4 | 理学学士 | |
理工 | 生物信息学 | 4 | 理学学士 | |
公共卫生学院 | 理工 | 预防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文史、理工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管理学学士 | |
理工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 | 工学学士 | |
理工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4 | 理学学士 |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理工 | 医学检验技术 | 4 | 理学学士 |
理工 | 医学影像技术 | 4 | 理学学士 | |
理工 | 康复治疗学 | 4 | 理学学士 | |
口腔医学院 | 理工 | 口腔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药学院 | 理工 | 药学 | 4 | 理学学士 |
理工 | 药物制剂 | 4 | 理学学士 | |
理工 | 临床药学 | 5 | 理学学士 | |
理工 | 生物制药 | 4 | 工学学士 | |
护理学院 | 文史、理工 | 护理学 | 4 | 理学学士 |
理工 | 助产学 | 4 | 理学学士 | |
人文学院 | 文史、理工 | 社会工作 | 4 | 法学学士 |
理工 | 应用心理学 | 4 | 理学学士 | |
外国语学院 | 文史 | 英语 | 4 | 文学学士 |
备注:1.招生专业以学校本科招生办网站公布的2020年招生专业为准,不另行通知。
2.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培养与管理
1、在读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质化管理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思想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教育类课程学分替代。
2、在读期间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台港澳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协和奖学金等,多渠道鼓励和支持港澳台侨学生完成学业。
3、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学费及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均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学习 类别 | 本科专业 |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预防医学 | 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 | 生物信息学、公共事业管理 | 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英语 | 生物制药 | |
学费 | 6760 | 6240 | 5460 | 5000 | 6200 |
备注: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为2020年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住宿费: 1200元/人/学年(四人间)
3、其他必要的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项目为准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华侨及港澳地区学生招生专业、培养与管理、缴费等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