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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商学院高职分类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生)的录取规则

2020年福建商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生)的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1 18:44:00 解决时间:2020-05-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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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我校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生)的录取规则

(一)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对于应届毕业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当届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报名年份6月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相关科目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三)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300分,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2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四)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五)2020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5-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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