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考生录取按照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各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英语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类除外);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按照退役士兵招生计划数划定各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划英语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普通考生(以下简称“获奖考生”),须参加2020年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获奖考生于7月进行获奖资格申报。
3.专升本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的1:1。在投档时,总分相同的,按相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报考类别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1(包括大学英语、专业基础英语)、公共基础课2(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无机与分析化学、植物学、人体解剖学与生理学);退役士兵专升本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
4.对于常规志愿批次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生源仍不足的,由高校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公办本科院校可在该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可在该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英语单科不降分。未报到考生的招生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
5.获奖考生按报考招生类别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获奖考生按国赛一等奖(金奖)、国赛二等奖(银奖)、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一等奖(金奖)依次排序(不分获奖项目);获奖等次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获奖考生在其报考类别群体中的位次;如总分也相同的,按相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报考类别中的位次。
6.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省内院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学业准予毕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立功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7.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安排在2020年4月进行,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含立功退役士兵考生)和普通考生。第二阶段安排在2020年8月进行,录取获奖考生,在第一阶段已被录取的获奖考生不再参加第二阶段的录取。
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