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后为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2020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