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0年4月8日至9日,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考生须按照《申报须知》(附件2)要求,提交《登记表》(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登记表》和《申请表》(附件3、4)可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栏目中下载,并如实填写。
答案来源于: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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