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后至2020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0年福建省关于做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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