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合型公费师范生因故延长修学年限的,延长期间上述费用自理。
(二)中途退学、转专业、未能达到专业学习要求、无法毕业或无法取得教师资格的,不纳入公费师范生管理,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三)本招生简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与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和国家、福建省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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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 -- | -- |
中等师范--幼儿师范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中 等 师 范--幼儿师范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中 等 师 范--幼儿师范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学前教育(师范) | 洛阳电脑学校 | 2.5年 | -- |
幼儿师范 |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 3年 | -- |
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双专业公费师范生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对象和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