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应及时将《拟录取审批表》(学校统一打印)等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并集中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音像介质由各学院保存3年备查。《复试评分表》《复试记录表》《复试评定表》在录取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扫描压缩后上交。
(二)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审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