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应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档案审查意见。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作出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