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戴学员标志,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二)学院设立校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奖学金。
(三)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救助等资助项目。
(四)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操行考核、体能测试达到学院规定的毕业要求,准予毕业,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颁发福建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公安类专业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其它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福建警察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2020年福建警察学院普通高考在校管理与毕业就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