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相关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纪检委员等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2、各相关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
3、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应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5、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应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复试,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2020年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