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5068、0591-22869493。
2.福建工程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
3.本简章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0年福建工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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