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以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成立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四、 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3、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4、录取结果及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凡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且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内申请普通高考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五、 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以下专业对考生体检有特殊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在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7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在1.5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6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3、空中乘务专业:身高女生162cm及以上,男生172cm及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较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听力正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
以上三个专业入学后将对考生的体检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拟转入系部相关专业。
六、 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培养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七、 收费标准及缴费手续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费标准按照6000元/生·学年收取。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住宿费按照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通过银行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因故未按时缴费的,需向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说明并获得同意,逾期无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我院的考生于2020年9月秋季报到入学。(2020年因新冠肺炎影响上述具体时间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录取时间等调整)
八、 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金等,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院奖、资助体系完善,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政策。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设立“绿色通道”,对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九、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办联系人: 倪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511273(招生办),83511991(招生办传真)
学院招生网址:www.***.cn/zs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514771(监审处)
十、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20年4月
2020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