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考生原则上按照以下清单提交申请材料。招生院系如果有具体要求,考生按院系要求提交。
(1)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 个人简历;
(3) 招生简章规定的身份证件;
(4) 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 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5) 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 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0 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7) 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8)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
学者提供的书面推荐信。
博士生考生如已按学校2020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www.gsao.***.cn/26/cf/c15006a206543/page.htm)和招生院系要求提交了申请材料,原则上无须另行提交;院系可以要求考生提交补充申请材料。如考生此前尚未提交,应按院系要求提交。
考生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7 月5 日,招生院系可以对本院系考生的提交截止时间进行适当调整。未按院系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可视为放弃报考。
2020年复旦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考生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