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第二类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奖项,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奖项的获奖证书。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
5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访问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n/jcxkzs/sch/10614)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一类考生,按照我校强基计划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各省入围考生名单。
考生入围考核结果和入围标准将于2020年7月26日在相关平台中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备注: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为准。
入围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备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备注:我校考核办法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1)百分制高考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生源省高考满分×100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预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七)获得我校强基计划预录取资格考生的体检标准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公示录取标准,确保选拔方法公平。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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