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单独招生: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类别、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分别划定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评价类别划定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生根据自身类别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1-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1-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二)确定预录名单:
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
预录考生名单在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2020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