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省级招生政策及规定。
2、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20年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第一阶段录取:2020年11月29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第二阶段录取:2020年12月6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未完生计划情况下)提出入学申请,经学院考核(审核)通过合格后,由学院办理录取手续。
3、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对比其职业技能成绩择优录取,但总成绩低于160分者,不予录取。学院考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督导和检查。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
4、已被我院高职扩招考试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在新生复查中出现冒名顶替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6、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2020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