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面试合格后,按照合格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加试其他专业笔试(笔试方案另行通知)后作相应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将于九月上旬在大庆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招生考试院同意,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七、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9-5510088o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报名和面试不收费任何费用。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
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1. 招生咨询联系人:李老师0459-5510088(兼传真)
2. 大庆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教育部新职业网:https:〃www.***/。
3.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邮编163712)。
(二)入学
、1.根据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对拟录取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申请者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2.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
3. 疫情防控期间,课程教学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进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大庆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大庆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与入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