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当年招生简章要求将所有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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