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终成绩择优录取。终成绩由“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选测科目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学校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
选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数原则:A+得50分,A得30分,其余不得分。
2、根据考生确认时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的分配。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终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和选测科目成绩。
3、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之后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物理或历史(理科考生选测物理,文科考生选测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
2020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