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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南大学高校选拔录取办法

2020年东南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选拔录取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19:00:00 解决时间:2020-05-0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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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拔录取办法

1、东南大学将组织专家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0年6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初审合格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浙江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山东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6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10分(含)。上述三省考生还需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江苏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理科物理或文科历史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

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5-0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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