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时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综合考核形式及要求:
学术学位博士:综合考核形式为文献阅读和综合面试。
文献阅读(3小时,满分100分):由各学科点分别提供内容关联的3-5篇英文论著(非综述),考生在指定教室阅读文献,3小时内撰写不少于800字小结1篇。考核小组针对学生所写小结,进行评分。
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约 30分钟,满分 100分):考核学生的英语水平、基础知识、科研经历、学术志趣和研究潜能,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百分制打分并排序。
专业学位博士:综合考核由临床技能专业操作考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综合能力面试)组成。
临床技能专业操作考试(3小时、满分 100分):主要考查申请人的临床技能操作能力,解决分析临床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约 30分钟,满分 100分):考核学生的英语水平、基础知识、科研经历、学术志趣和研究潜能,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百分制打分并排序。
(二)综合考核合格线:_60_分_。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
学术学位博士= 30%×文献阅读小结+70%×面试成绩
专业学位博士=30%×技能操作成绩+70%×面试成绩
总成绩= 30%× 材料审核成绩 +70%× 综合考核成绩
(三)硕博连读申请者考核参加综合考核,与普通招考生申请考核同时进行,同样要求;本科直博的复试录取在接收推免生工作阶段完成。
总成绩= 30%× 规格化成绩+70%× 综合考核成绩
(四)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11月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时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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