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时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报考交叉领域方向的考生,以及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特殊人才,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组织专门的考核小组,采用专门的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形式及要求:
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2.5小时)
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占 2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
(2)专业基础测试(占 80%):笔试考试中有2-4个不同案例的分析。
科目:法学
考试范围或要求:法理学(必答)+ 专业方向(从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中任选一个方向的题目回答)_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形式:由本学院组织不少于5位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约30分钟;
(2)内容:
① 申请者准备5—10分钟的PPT,介绍本人简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未来的研究规划。其中未来的研究规划作为主要考核依据。
②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并加强对司法实践的面试提问。
(二)考核成绩要求:
笔试合格线:60。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合格线:60。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
总成绩=20%×材料审核成绩+80%×综合考核成绩
(三)硕博连读可免综合笔试,以规格化均分计,综合面试与申请考核同时进行,同样要求。
(四)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11月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时统一发布。
2020年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细则法学院综合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