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测试
考试成绩在120分以下视为考试不合格,不得录取。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小组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10个工作日。考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0年大连医科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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