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学生。
答案来源于:2020年大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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