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产生的利息(详见附件4)。
2020年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云财教【2017】180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