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
2、各学部、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复试成绩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按照导师名额排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4、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0年9月入学,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个人档案及工资关系保留原工作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工资关系转出手续)。
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上进行公布,请及时查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