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中的要求提交。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要求考生赔偿学校的损失。
3、院系资格审核
由各专业组织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申请专利以及获奖等方面终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学部网站公布复试名单(见附件)
4、复试安排
化工学院各专业考生复试时间是2020年1月6日至8日,详细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招生就业-全国统考中的相关通知,并依据通知要求进行确认。
5、思想政治考核与专业基础水平和综合能力考核
1、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见附件1)。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不提交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2、化工学院所属各博士点的考核方式均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
由各系所属二级学科博士点点长(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点点长)负责组织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须由7名及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含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在内),重点考查考生本科和硕士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创新能力、实验技能、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含身体素质、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等方面。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申请人需进行15-20分钟个人陈述,并通过PPT展示,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等。考核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分别进行打分(百分制)。若以上三项中的任何一项平均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并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记录,面试结束后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考核表》(附件2),给出评语和百分制成绩,并经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考核成绩需在学院网站公示。
各专业面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学术型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院系资格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