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师推荐
申请人须获得所申请导师同意,并在报考登记表中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2.资格审核
(1)研究生院初审:由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学位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者可参加学科复审。
(2)学科复审:审核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通过者可参加面试。
3.面试考核
申请人于2020年1月10日进行面试考核。申请学科成立考核专家组,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具体办法详见各申请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申请人科技外语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申请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科研能力突出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公示与录取
(1)考核结束后,各申请学科按照申请人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
(2)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可继续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
2020年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