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第一批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27日。(工作日的上午8:10-11:00,下午13:40-16:30)
第二批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4日。(工作日的上午8:10-11:00,下午13:40-16:30)
第三阶段:综合考核
时间:第一批2020年1月3日前;第二批2020年3月11日前。
地点:另行通知。
时间:第一批2020年1月3日前;第二批2020年3月11日前。
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1.综合考核由航海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每个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3人须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另设秘书1人。
2.考核工作小组以学术报告和答辩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每位考生进行学术报告和答辩,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经历、学术成果、获得荣誉等。专家根据考生综合情况,给出综合考核成绩。
3.考核标准
(1)外语水平
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查阅文献、阅读和撰写论文能力。
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查阅文献、阅读和撰写论文能力。
(2)专业基础知识
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的数学方法和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进行学术研究的水平和潜质。
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的数学方法和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进行学术研究的水平和潜质。
(3)专业综合能力
专业综合能力较好,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良好,且对本学科的学术研究具有较浓厚的兴趣。
专业综合能力较好,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良好,且对本学科的学术研究具有较浓厚的兴趣。
(4)全面评价
专家组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等方面给予考生综合评判。
专家组就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全面评价四个部分进行评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单项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专家组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等方面给予考生综合评判。
专家组就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全面评价四个部分进行评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单项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终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六、其他
(2)地点:航海楼306。
(3)提交材料:见第三条第1款之规定。
2020年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时间:2月3日-3月2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