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在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学院办公室提交所有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地点:机电楼407。
2.学院组成专家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
3.审核内容包含:申请者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考生材料申请审核总成绩100分,审核成绩60分以上视为考核合格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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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2.5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3年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广州文冲船厂技工学校 | 3 年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3年 | -- |
大气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航海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热能与动力工程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 | -- |
2020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博士研究生成立由院长牵头、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博士生招生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