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适用于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救助与打捞工程两个学科。上述未提及事项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12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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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2.5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3年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广州文冲船厂技工学校 | 3 年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3年 | -- |
大气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航海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热能与动力工程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 | -- |
2020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博士研究生成立由院长牵头、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博士生招生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