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在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学院办公室-船电楼A311房间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包括学校要求的材料、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2.学院组织各学科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
3.审核内容包含:申请者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考生材料申请审核成绩总分100分。审核成绩60分以上视为考核合格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得分60分以下视为材料审核不合格,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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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气 | 扬州技师学院 | 3 | -- |
船舶电气 | 牡丹江技师学院 | 二年 | -- |
船舶电气 | 牡丹江技师学院 | 二年 | --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 三年 | --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 三年 | --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 三年 | -- |
2020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博士研究生考核日程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