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前,需对考生的身份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不报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020年大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和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