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对于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编导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再相同时,录取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大连财经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学生体检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我校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
4.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411-39265023
传真:0411-39265153
网址: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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