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学院应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招生计划公开。按照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并结合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复试录取办法公开。网上及时公布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安排、复试名单等信息。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020年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信息公开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