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为广东省东莞市,在广东省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高中学段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预申请。
2.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在正式申请贷款时提交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上无需盖章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可直接进入贷款申办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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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指引办理部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