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或在校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东莞市。
3.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学生不可同时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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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指引办理部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