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及排位情况分批择优录取。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学校当年的录取资格。凡是被前一批次录取的,无论录取后是否报到注销,都不能再参与后面批次的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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